大众美团相爱:反垄断请走开
文\张延来 公众号:alai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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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某互联网法律群里讨论一个热点问题,说大众点评跟美团合并,互联网又一新势力崛起,这两家都是市场领头羊,一合并就是团购领域巨无霸了,可为啥不见政府机关反垄断呢?连个经营者集中申报都没有吗?
在这之前,还有滴滴和快的、58和赶集、分众和聚众。。。甚至有人开玩笑说哪天BAT也合并了算了。
那么问题来了,互联网市场上日渐出现寡头趋势,我们“弱小”消费者还能有好日子过否?政府部门是不是不作为,人家米国动不动就给巨头开高额罚单,咱们怎么没动静。为此,迅雷联合创始人程浩还写了一篇长文《浩哥说:“中国式合并”背后缺失的反垄断》来表达心中的疑问和不满。
解答这个疑问,关键要搞清楚一点:《反垄断法》反的不是垄断地位,而是对市场竞争存在不利影响的垄断行为。那么是不是有了垄断地位之后就一定会有危害竞争、坑害消费者的垄断行为呢?阿来律师认为,除了国企,民营企业在市场环境下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即便像大众点评和美团通过合并取得了垄断地位之后(具体原因,后面展开)。所以,《反垄断法》的唯一价值就是限制行政权力导致的垄断行为,民间领域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下面,为了少打点字,我把群聊内容截过来,大家一起感受下,当然,有关当事人信息已隐去,那个有头像的是阿来同志。
还有,结尾可能有彩蛋!!
其实,关于两强联合需不需要管这件事,不用那么多大道理,我就给你看一个图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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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i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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