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蜕变还需时日

医药电商是传统医药流通行业与电商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是医药流通行业“互联网+”的积极尝试。在近年来医药电商成为各方积极竞争的热门领域,截至2015年12月有500多家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但是与数量众多的竞争者相比,总计不足百亿元的行业规模表明医药电商还有待进一步突破,医药电商蜕变还需时日。

一、医药电商规模高速增长,市场参与度快速升温

(一)医药电商市场规模高速增长

医药电商经过多年的探索发展,交易规模在近5年来迅速增长。医药电商总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5亿元增至2014年的68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74%,预计2015年底我国医药电商总交易规模将超过100亿元。部分领先的医药电商企业和平台不断取得突破,1药网(壹药网)在2015年9月单月销售已经突破1亿元,德开、康爱多、好药师等十多家医药电商的年销售规模突破亿元,第三方医药电商销售平台“天猫医药馆”在2015年9月单月的销售额已经突破6亿元。

(二)医药电商获批证书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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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医药电商市场快速增长的刺激,近年来申请并获批的医药电商牌照的数量快速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2月20日,食药总局共发放521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书》和388张《网上药店证书》,仅一年内《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书》的数量就增加了150张,《网上药店证书》的数量增加了116张。从获得药品互联网交易许可证的省市分布图来看,北京、上海、四川、广东、浙江、江苏、重庆、云南、山东、广东、河北、江西、湖南等是医药电商获证较多的省份。

(三)医药电商融资规模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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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高速增长对资本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医药电商的融资规模大幅提升。自2014年6月以来接近一年半的时间里,1药网、七乐康、康爱多等几家领先的医药电商获得的融资总额已经超30亿元,其中1药网于2015年1月获得4.5亿元C轮融资后,在10月又获得10亿元D轮融资;七乐康于2015年1月获得3亿元A轮融资后,在11月获得过亿美元的B轮融资。此外,康爱多被太安堂药业以3.5亿元收购后,计划挂牌新三板。

二、医药电商发展障碍多,制约行业格局颠覆进程

与传统医药流通规模相比,医药电商总交易规模占比依然很小。2014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5021亿元,其中药品零售市场3004亿元,同期医药电商总交易规模仅为68亿元。当前制约医药电商发展的障碍主要有处方药网上禁售、医保支付限制、物流配送不完善等,制约了医药电商颠覆传统流通渠道的进程。

(一)处方药网上禁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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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品流通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占比约为4:1。根据我国目前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都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网上禁售处方药使得医药电商的产品品类受到极大限制,从当前医药电商产品品类来看,以非处方药(OTC)、医疗器械、保健用品、计生用品等品种为主。

(二)医保支付对接的滞后

不支持医保支付是医药电商发展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受制于医保的严格监管、不同行政区域的差异化医保体系、跨地区结算等问题,医保支付与医药电商对接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医保定点药店和社区药店,消费者可以刷医保卡购买药品,而网上售药能否享受同等政策,以及哪些网店能够获取此种资质还不明朗。目前来看,仅有个别城市如浙江海宁,在医保定点药店验证信息后可使用医保支付在该药店的网上药店购药。

(三)物流配送机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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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因其特殊性,对物流配送的要求比传统商品高得多,根据相关规定,药品作为关系人们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不允许邮购,必须由专业的配送机构进行配送。而目前B2C网上药店基本是以区域性连锁药店发展而来,物流配送队伍规模有限,难以适应网上销售所需要的跨区域大范围配送。而配送队伍的建设将是医药电商发展重点投资领域。

(四)虚假广告及假药冲击

药品是关系人身健康的大事,消费者在选择药品时非常谨慎,但部分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虚假医疗广告充斥着互联网,以此坑害消费者,造成消费者对网络购药有所顾忌。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很多没有获得网上销售药品资格的非正规网站,依然在网上销售药品,甚至公开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严重损害,也损害了正规网上药店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五)传统流通渠道占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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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药品销售主要是靠医院和医药流通企业来实现,医院作为渠道终端,是控制药品流通的关键环节,控制医院等于事实上控制了绝大部分的流通渠道。由于传统的医药流通渠道能够使得涉及到中间环节的每个人得到实质的利益,其长期性导致传统流通渠道下的利益链坚不可摧,医药厂商不敢舍弃旧的营销方法,成为医药电商发展的强大阻力之一。

三、优化政府监管指导,完善市场监督保障

随着我国政府“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逐渐落地、“健康中国”战略的稳步实施,医药电商发展将成为医药流通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也代表了未来发展方向。顺应市场趋势,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效率是企业的必然选择,而优化政府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监督保障是政府的应尽之责。

(一)完善处方药销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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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要求,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在2014年5月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互联网药品经营的,在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实质上是对网上销售处方药的解禁举措;但是该项规定至今未能正式落地,也极大的制约了医药电商产品类型和增长速度。预计随着国务院对电子商务指导意见的出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尽快完善并落地,对处方药网上经营的市场准入、事后追责政策的跟进完善,将极大的促进我国医药电商的发展。

(二)尽快实现医保支付数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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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支付对接方面,医保报销制度无法与网络药品销售挂钩,限制了医药电商规模的增长。从国家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新经济模式的趋势看,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尽快实现药品及医疗器械网上购买与医保支付报销数据的对接,在为广大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将极大的推动医药电商交易量的提升。

(三)支持投资建设专业的医药物流渠道

在物流配送方面,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储存和运输,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的条件储存和运输。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可以委托物流配送企业储存和运输,物流配送企业应当具备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所要求的储存和运输条件,保证食品药品安全。

(四)加强对虚假广告及假药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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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药品虚假广告愈演愈烈的问题,并且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扩散的现实,建议政府加大惩处力度。目前,一些省、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台了相关办法,采取行政强制办法暂停违法者销售药品行为,但打击面较窄且未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建议明确公示处理药品违法广告的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对社会公告处理结果,从而有力威慑不法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加强药品广告管理。

四、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市场服务效率

目前我国医药电商政策还待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还未完全落地,网售处方药禁令还未解除、医保支付对接也未普及,对已经进入医药电商的企业和有兴趣进入的企业而言,如何在现有规则下创新商业模式,面对未来政策方向提前布局,提升市场服务效率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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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营是医药电商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从目前医药企业来看,以“天猫医药馆”为代表的平台型医药电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放大用户流量庞大特性,大力整合医药供应链资源,发挥患者流量、品牌黏性等优势,成功实现业务规模的提升;以康美药业依托康美健康商城、e药谷等电商平台,布局医药云平台资源,力图构建线上线下、医内医外等战略优势;好药师背靠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九州通,通过合作药店和九州通强大的药品运输体系则发力O2O,谋求线上线下的高度整合。

电子商务代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行“互联网+”行动计划。医药电商是以“互联网+”改造传统医药流通方式,代表了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方向。医药电商既可以极大的提升医药流通的效率和经营业绩,又能够实现医药消费数据在企业和社保部门之间的高效传递和有效管理。传统医药流通企业应当积极通过自建或合作的方式,引入医药电商的经营模式,为企业转型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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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发展过程还面临种种制约,但是医药电商前途向好。随着政策逐渐落地完善,医药电商自身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消费者接纳程度提高,医药电商迎来蜕变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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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i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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