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电商究竟是不是一个好东西

此文可能会得罪我这个公号的一些订户。

蛮有意思的一件事是,我但凡提及今日头条的文章,底下留言一定有黑头条的三俗的。但凡提及知识电商的,底下也一定有留言黑罗辑思维的。

不过也不奇怪。讲实话,作为个人兴趣,我喜欢即刻远远超过今日头条。我也不太会成为所谓知识电商的消费者。买书山倒,读书抽丝,我柜子里实在有太多书压根来不及看。

所以我的订户有这种观点,应该属于“人以群分”。

但我还是想公平地说说知识电商。

我并不觉得他们会不堪到哪里。

首先,你要牢牢记住一件事:

知识电商是一门生意!(就不说三遍了)。

真正的有体系的教育,是很难成为一门生意的。中国过去搞过三大失败的改革,其中一个就是教育产业化。教育不是不可以成为一门生意,但整体教育都是一门生意,是注定要失败的。

能成为生意的教育,一般都是技能教育,很难是与素养有关的教育。尤其是体系化的基础教育,我看不到大规模商业化的可能。

MOOC这种公开课起初说要让大学都关门了,我当时就相当不以为然。走到今天,大部分的MOOC,早就转向了技能培训课,高校里热闹过一阵子后,也几乎没有下文。

诟病知识电商里“知识”两个字含量低,倒不算黑错——不过也要看你怎么定义知识。

但“知识”含量低,作为一门生意,其实没啥。

这件事,已经很久了。

我所在的四番群里,曾经有一个搞内容创业的群友,他本人在创业之前,是一个相当资深的纸媒人。

有一次,他曾经提到,在他看来,真正的有学问的知识分子,大多都是公众不知名的。他们很少在大众媒体上出现。他们撰写的文章,很少刊发在一般的大众媒体上,本人很少接受媒体的专访,他们的书,也很少是所谓的畅销书。

他当时举的例子,是几个非常有学问的哲学家,都窝在高校里安心做哲学教授,没有任何想抛头露面的意思。

这位内容创业者所说的,和著有《公共知识分子衰落之研究》的波斯纳所述,有异曲同工之妙。波斯纳在这本书中提到,一位学者在成为公共知识分子之时,通常是ta本人学术研究最高峰之后的事。

在互联网之前,当我们拿起大多数的报纸、杂志之时,其实很难说这些大众媒体有多少“成体系的知识”,就更不用谈流媒体性质的电视广播了——当然,有所谓的电大教育,但和一般电视节目相比,电大属于小众。

这位内容创业者大概觉得其实四番群大多数时候都是闲聊瞎扯淡,毫无“知识”之感,后来主动退群了。

但他对于媒体上没有真正的知识分子的论断,言虽偏激却不无三分道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现在来看看报纸杂志电视广播这四大大众媒体里最有“厚重”之感的杂志。

下图是1985年某期《民主与法制》,请注意这两个数字。一个是售价:0.26元,一个是发行量:2581858——多少?数数,近260万份!

搁今天,260万粉的公号都不算小号,260万付费订阅用户?那绝对是一等一的头部中的头部的知识付费节目。

85年0.26元是什么概念呢?那个时候,家父是民主与法制聘请的编外编辑,他本人当时已经算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月入不超过100。而今天高校里我这种小讲师,2016年从交大处拿到的工资奖金是15万(还是税金扣掉后的到手数字),也就是一个月超过1万。

85年的0.26相当于今天的26元,应该没什么问题,甚至有可能是52元(这里有个注,留在文尾)。民主与法制是月刊,当年订户也没今天这种全年订阅有优惠的说法,12个月每个月0.26,就是今天12个月每个月26块/甚至是52块,可比今天199元/年的贵。

主要依靠发行收入广告极其稀少的《民主与法制》,并不是一本三俗刊物,正相反,还是很严肃的与法律有关的杂志,但它从来就不是什么学术期刊,严格说来,算是一种“普法读物”。想要通过这本杂志来系统学习法律,未免有点荒唐。

但当年,它的发行量,再说一遍,260万份!

你说,主要靠两毛六做收入的《民主与法制》,算不算知识电商?

由于家父做《民主与法制》的编辑多年,家中这本杂志免费,所以打小读物稀少的我,会每本都看。有些文章看得仔细一些,通常故事性很重,有些则大而化之,通常学理性重点。

这算是我法律的启蒙读物,后来我高中毕业,大学的第一志愿是华东政法大学,可惜高考时作文严重偏题,没有考上。

但我对法律的兴趣一直是存在的,时至今日,还会和家父在饭桌上讨论一些关于互联网牌照法规的问题。我过去的文章,也偶有涉及。

我并不觉得《民主与法制》这种不成体系的“知识电商”对我有多大的误导作用。当然,我也承认,你真想做个律师法官,不能只读这个。

但它是一个兴趣的起点,一扇开启某个知识宝库的大门。

但如果你就是把它当成了知识宝库的本身,那是你自己的问题,我不觉得是《民主与法制》的问题。

现在的知识电商,与杂志的区别在于,所谓的“人格魅力”很重。人即IP。

中国人不是不愿意谈钱,你说一家公司一门心思赚钱,好像没什么不妥。公司的最大化目标就是利润嘛。

但如果轮到一个人头上,立马就不一样了。我们从来不会说一家公司浑身都是铜臭,但绝对会说一个人浑身都是铜臭。

人一走到前台,尤其还是搞所谓的知识,就似乎不应该是一个生意人,不能一门心思赚钱。

所以我曾经看到一个罗粉转黑写的一篇文章,讨伐罗振宇以普及知识为名实则在赚钱。

罗振宇倒是很坦然:我就是一个生意人啊!

当你把知识电商等同于知识教育时,后面的事情将全部错位。

大失所望,讲道理,还是你出发的时候,就判断错了。

你能把看《民主与法制》等同于接受完整的法律教育么?

如果不是,那么,下一个问题是:你能说《民主与法制》毫无价值毫无意义么?

在四番群,昨儿讨论起一个话题,书籍,乃至电子书,会不会在一个可见的未来,被消解?

发起这个话题的人,依据是报纸被消解了。

我基本同意报纸是被消解了,但报纸只是作为一种载体被消解了,报纸上的内容,基本上在公号之类的内容平台上重生。

杂志其实也差不多。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传统媒体出来的人能搞内容创业的原因,因为其实过去很多技能依然有其用武之地。

作为内容创业中的一个分支,知识电商,在我看来,也就是过去靠发行收入为生的纸媒的一次新瓶装旧酒。

各种内容平台,承接了当年四大大众媒体。

如果你承认这些媒体从来不制造有体系的知识的话,

那么,知识电商里的内容拼凑,也无需大惊小怪,更无需鄙夷。

不要高看,自然不会失望。

一如我今天从来不觉得ssr有多牛逼,偶尔得到蓝票馈赠一抽不出ssr,我一向淡然处之。

出个特定的某个R,我甚至会很开心。

我今天第三只椒图满技能了!

—— 首发 扯氮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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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5年的0.26在今天算不算26块的事,家父认为不能算。因为很重要的一个米价并没有100倍的增长。我记得我小时候帮家里买大米,0.17元/斤,今天的确没有17块。但这里有两个细节,其一,那时候0.17元/斤的大米是需要户口本的,限量供应,这里其实有隐形的价格因素。其二,作为基本消费的食物,恩格尔系数降低本来就是应有之义。2017年的社会,怎么着也是比1985年发达了吧。

按照我文中所述的收入水平,交大的薪资在上海不算什么高收入,一个月超过一万,我很多学生毕业一两年就可以达到这个数字。但家父当年那个收入,应该是中偏高的。

我主要想说的,还是内容消费占你总收入之比。

版权声明 及 商业合作

作者执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天奇阿米巴创投基金投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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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i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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