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亿邦动力讯】9月7日消息,关于“新华百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百货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股票代码:600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光彩大市场 E 区七栋(南翔集团公司大楼三楼)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光彩大市场 E 区七栋(南翔集团公司大楼三楼)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8 年 9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华百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新华百货股份的情况.........................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新华百货/公司/上市公司
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庆聚德
指 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物美控股 指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要约收购 指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除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新华百货股份比例由 5.96%降至 3.97%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光彩大市场 E 区七栋(南翔集团公司大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惠芬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销售。
成立日期 2006 年 4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主要股东 南翔(安徽)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00788568960H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现任职务
陈惠芬 女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100%
南翔(安徽)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接受要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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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自身情况需要,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新华百货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13,458,506 股新华百货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18 年 8 月 4 日,新华百货公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物美控股向新华百货除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3,537,876 股,占新华百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00%,要约价格为 18.60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8日至 2018年 9月 6 日。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9 月 6 日以自身持有的4,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接受物美控股上述要约,其接受要约股份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9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8,958,506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9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18年 9 月 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新华百货住所,以备查阅:
(一)安庆聚德营业执照;
(二)安庆聚德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 97号
股票简称 新华百货 股票代码 600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安徽省安庆市光彩大市场 E 区七栋(南翔集团公司大楼三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其他■(接受要约收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13,458,506股
持股比例:5.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4,500,000股
变动比例:1.99%
变动后持有数量:8,958,506 股
持股比例:3.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2018年 9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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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i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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